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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舒晓燕摄影报道:酒驾被查竟甩锅“啤酒鸭”。5月27日晚上,在福银高速临川北收费站就发生了这样一起酒驾事件,驾驶员酒驾的“锅”不仅没“甩掉”,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当晚9时许,省高速警察直属六分局第一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临川北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发现吴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吴某称自己吃了啤酒鸭,后经呼气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33mg/100ml,面对事实,吴某终于承认自己和朋友聚餐喝了啤酒,以为没事就驾车。目前,吴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5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值班编辑:周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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